2月16日,河北省沧州市召开“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工作会议。
会上介绍了沧州市市级林长制、森林湿地资源工作开展情况,监察公益诉讼职能。对外来入侵植物治理和运河沿线盗伐林木两个案件进行了讨论,对下一步工作方向达成了共识。
会议指出,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林长,分管林业的市领导为副总林长,其他市级领导为林长的市级林长组织体系。完成了乡、村两级林长制建设,明确乡级林长2242名,村级林长13519名。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市级林长带头开展巡林督导。与市检察院密切合作,开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林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形成林草资源监管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整体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市林长办将与检察院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全力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落实,全年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省林长办部署和要求,巩固提升林长制建设成效,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林草资源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开展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年度变化监测评价和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抓好2022年森林督查“一张图”工作,落实2021年森林督查整改。三是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新颁布的《湿地法》的宣传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深入推进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指导南大港做好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申遗工作。按照分工与时间表,督促指导南大港地区建立完善提名地鸟类监测机制,布置展示中心。六是加强森林防火。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此次会议为达到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目的一致性迈出了第一步,为实现行政执法和监察监督有效衔接、依法高效运行、促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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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