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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协作机制

重庆长寿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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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三长”联手、部门联动、共护山林新格局,护航长寿良好林业生态建设。“三长”协作机制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山林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三长”联手、部门联动、共护山林新格局,护航长寿良好林业生态建设。

“三长”协作机制旨在通过共建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联动巡查、联合办案、联合督办,协助支持,促进“两法”衔接和“两诉”衔接,增强检察院、公安局、林长办及相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合力,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三长”协作机制落地落细落实,长寿区林长办积极联合区公安局和区人民检察院就协作机制进行全面协商。一是依托辖区属地责任,联合各街镇派出所所长建立山林警长制,并在各村(社区)林长制公示牌上公布警长姓名和联系方式,便捷林业生态问题线索上报和处置;二是设置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在国有重点林区设立林业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方便林长和检察长开展联合办公、工作会商;三是不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互相通报重大案件办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等情况,研究解决涉林执法司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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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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